2016年中层干部任职期满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者:党政办         时间:2016-09-12          阅读量:1998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委员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攀建校委〔2016〕17 号)文件规定,为认真做好2016年中层干部任职期满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中层干部考核小组

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做好学校中层干部任期届满考核工作,学校设立“中层干部任职期满考核小组”,负责对中层干部任职期满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审核与监督。

组  长:吴建伟

副组长:钟义良

成  员:赵海军  周广平  周海涛  李谊  刘玲  赵林  巫海鹰

二、考核对象

学校2016年9月任期年满3年的现任中层干部。

三、考核原则

组织考核与教职工考核相结合;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干部任职期满考核内容,主要是中层干部任职期间个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履行职责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对正职中层干部还要侧重考核其统筹全局、综合协调、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对副职中层干部还要考核其对正职的参谋助手作用,主动负责地做好分管工作的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思想政治素质

1.政治意识强,理论水平高。学习政治理论和管理知识,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

2.品德高尚,有较高的人格魅力。爱校爱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为人师表,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3.有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具有奉献精神。

4.执行力强、勇于担当,为学校事业发展尽心尽力工作。

(二)能:组织领导能力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实行科学、规范管理,有健全的管理档案。

2.工作有思路,有创新,能胜任并独立完成本职工作。

3.能独当一面,协调管理好本部门日常工作,按时按质量完成本部门工作。

4.制定本部门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合理安排本部门有关人员的工作,检查督促有关人员执行规章制定,协调本部门人际关系,形成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

5.具有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稳妥、果断处理突发事件。

6.能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勤:工作作风
1.工作主动,能认真处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不推诿扯皮。

2.求真务实,严格管理,敢于承担工作责任。

3.勤奋工作,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

(四)绩:工作实绩

1.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得到提高和改进,工作特色鲜明。

2.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3.能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管理献计献策,本部门或本人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招生就业、行政、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亮点纷呈。

4.任职期间个人或自己分管工作的业绩突出,得到学校教职工、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肯定。

(五)廉: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无以权谋私、暗箱操作、权力乱用现象;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

(一)自我评价:

中层干部对照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重点是结合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工作总结,撰写述职报告,填写《中层干部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2016年8月20日前将书面述职报告和《学校中层干部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交给考核小组钟义良同志;同时将个人的电子文档资料发到自己的分管领导和钟义良的邮箱。

(二)个别谈话(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10日):

考核小组与教职工代表谈话,了解考核对象履职及表现情况。

(三)民主测评:

召开教职工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先由参加考核的中层干部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6分钟,再由与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

1.民主测评等次及基本标准

民主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评价分值分别为100、80、60、0。

优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工作勤奋,管理有方,精通业务,教育质量高,有改革创新精神,并能团结协作,关心群众,威信高,工作成效显著。

称职:能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办事较公道,作风较民主,工作务实,管理水平较高,熟悉业务,有改革创新精神,团结协作,关心群众,威信较高,工作质量较高,工作有成效。

基本称职: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有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工作态度一般,工作中无重大失误,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一般,有改革创新意识,较关心群众,威信一般,工作质量尚好,工作成效一般。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责任心不强,群众观念差,威信低,工作推诿、拖拉,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2.测评分的计算办法

(1)教职工民主测评分=优秀率×100+称职率×80+基本称职率×60+不称职率×0

(2)测评分权重,教职工民主测评分占综合评价的60%,校级领导测评分占40%。

(3)测评分=教职工民主测评分×60%+校级领导测评分×40%。

 3.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得分作为确定中层干部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

    (四)党委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中层干部任期届满考核等次。

学校党委根据中层干部民主测评的考核得分、征求部分教职工代表意见情况、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实绩、前两年年度考核等次等因素确定其考核等次。

(五)结果处理。考核结果由学校党委书面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一周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复议,复议意见由学校向本人反馈。中层干部任职期满民主测评得分和考核结果在一年之内有效,是中层干部参加下届中层干部续聘、任免、评先评优、奖惩的主要依据。

(六)材料归档。相关的考核材料纳入干部档案管理。

六、考核要求与纪律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科学的工作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坚持辨证、历史、全面地分析、评价干部,既肯定成绩又看到不足;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肃干部考核纪律,自觉遵守党的干部政策和有关规定。

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中层干部任职期满考核工作,以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中层干部要对照岗位职责、考核内容、实际工作情况等,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做好个人总结和述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服从考核工作安排,遵守考核纪律。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对象和有关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情况或反映情况;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露考核机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中层干部任期届满考核登记表

                             

 

 

       中共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中层干部任期届满工作考核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工作时间

 

学历

 

职称

 

毕业院校及专业

 

现工作部门及职务

 

拟续报职位

 

是否服从调配

 

 

任期内工作总结(800字以内)

 

考核结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