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岗位管理证书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培训鉴定         时间:2017-09-14          阅读量:2334

各建设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2016年11月29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换(补)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时间安排的通知》要求,原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换(补)发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监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工作定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从2018年1月1日起,不再对原《培训合格证书》进行换(补)发,原《培训合格证书》不再有效。请凡是持有岗位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九大员)的人员,抓紧时间报名参加换证培训工作,届时证书过期将作废。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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