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培训鉴定         时间:2017-09-07          阅读量: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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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培养造就支撑“四川制造”和“四川创造”的技艺精湛和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示范引领全社会广泛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促进我省劳动者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 建设技能四川

二、办赛原则

(一)贴近产业,服务发展。本次大赛在涵盖第一二三产业基础上,重点突出我省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及部分行业特有职业,通过竞赛进一步助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广泛动员,覆盖全省。按照选拔赛+决赛方式分别组织办赛。通过覆盖21个市(州)、层层动员选拔,最大程度地动员和组织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师生参与比赛,提升水平。

(三)统一组织,分头实施。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模式,设立一个主赛场(设在眉山)及若干分赛场。主赛场8个项目的决赛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实施,其余项目的决赛由各省级主办单位在分赛场组织实施,并统一冠名首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

三、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厅、农业厅、商务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共同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承办主赛场的决赛。成立组委会(附件1),负责协调和确定竞赛重大事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技术支持、宣传报道等工作。

四、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设比赛项目41个,具体承办单位及项目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数控车工、工具钳工、焊工、中式烹调、养老护理、电子商务、汽车修理、茶艺8个比赛项目;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工业机器人、调酒师、品酒师、涂装工、工业设计5个比赛项目;

省农业厅负责种植业产品定量检测、畜禽产品定量检测2个比赛项目;

省商务厅负责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2个比赛项目;

总工会负责数控车工、工具钳工、数控铣工、西式烹调师、压路机操作工5个比赛项目;

团省委负责数控车工、模具工、汽车装调工3个比赛项目;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工程测量、地图制图2个比赛项目;

省气象局负责天气预报1个比赛项目;

成都铁路局负责:车站值班员、客运值班员、列车值班员、货运值班员、动车(高铁)司机、电力机车司机、接触网工、铁路线路工、铁路探伤工、信号工(车站与区间信号)、动车组机械师、货车检车员12个比赛项目;

省电力公司负责变电检修工、继电保护工2个比赛项目;

西南石油局负责输气工、液化石油气储运保管工2个比赛项目;

国邮政集团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负责邮政投递员1个比赛项目。

五、命题标准

本次大赛决赛,以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基础组织专家制定技术文件作为比赛标准。各项目决赛命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相关项目的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新工艺、新技术作为比赛标准。主赛场的8个项目只进行技能操作的比赛。

六、参赛人员

全省所有企业在岗职工、职业院校师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各项目具体报名条件,以各省级主办单位印发的竞赛组织文件为准。为调动参赛积极性,发现和选拔新的优秀技能人才,已获得“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四川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在省级以上同项目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人员,不再报名参赛。

七、组队方式

主赛场8个项目的选拔赛,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按每个项目推荐1至2名选手组队参加主赛场决赛,决赛选手名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眉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截至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

其余项目省级决赛的组队方式及选拔办法,由各省级主办单位根据情况自行规定并组织实施。

八、决赛时间及地点

主赛场决赛定于10月下旬在眉山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分赛场决赛时间、地点由各省级主办单位自行决定,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并须于10月底前完成全部比赛。

九、竞赛奖励

(一)决赛各项目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获得一、二、三等奖及成绩合格的选手,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31号)规定晋升相应职业资格等级。

(二)决赛各项目第一名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四川工匠”称号,符合相关条件的,由省人社厅授予“四川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由共青团四川省委授予“四川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获得主赛场决赛8个项目第一名的选手申报“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三)决赛各项目第一名的选送单位或就读院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四川省高技能人才摇篮奖”奖牌。对其它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组织奖”奖牌。

十、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积极申请地方财政支持,广泛发动组织职工、教师、学生积极参与大赛活动,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技能人才立足岗位学习新技能、增长新本领、创造新业绩,将大赛活动与促进岗位练兵、岗位成才和强化技能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和生产实习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大赛活动成功举行。

(二)各市(州)和省级有关单位须指定一名联络人(附件3)负责与组委会的联络工作并于9月1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省级有关单位要加强竞赛宣传报道,收集整理各职业前3名选手的影像材料和比赛精彩图片并报送组委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永红  (028)86136733 廖清平  (028)86127996

主赛场报名联系人及邮箱:丁一洋  (028)86112339 邮箱:1376464935@qq.com

眉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运穿  (028)38765400 邮箱:2909622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