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职工岗位晋级考核实施方案(教代会讨论稿)》提意见或建议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         时间:2017-06-09          阅读量:1829

学校各科室(中心)、教学部:

现将《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教职工岗位晋级考核实施方案(教代会讨论稿)》挂校园网,请各位教师仔细阅读,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学校办公室联系。

                                               学校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教职工岗位晋级考核实施方案(教代会讨论稿)

 

根据学校六届三次教代会通过的《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攀建校(2009.93)号】和2017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我校各级岗位的数量的情况,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岗位类别、等级、数量核准和各岗位空缺情况

 (一)岗位类别、等级和数量核准情况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市建筑工程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通知书》(攀人社发[2016]222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编制262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5个(五级21个,六级42个,七级42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17个(八级35个,九级47个,十级35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0个(十一级20个,十二级20个)。

目前,我校现聘用高级专业技术71人,中级专业技术37人,初级专业技术71人

(二)各类别岗位等级聘用及空缺情况

1、专业技术岗位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五级岗位16个,空缺:5个。六级岗位32个,空缺:10个。七级岗位23个,空缺:19个。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八级岗位17个,空缺:18个。九级岗位22个(聘用初级12级占20个),空缺:25个。十级岗位28个(聘用初级12级占10个),空缺:7个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岗位11个(聘用初级12级占1个),空缺:8个。十二级岗位57个,超编:-37个。十三级岗位3个

2、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二级岗位2个,空缺:1个,超编:4个未聘。三级岗位13个,超编:14个未聘。四级岗位1个,空缺:12个。

二、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各类岗位职责与基本任职条件的规定,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类岗位晋级的相关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晋级条件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晋级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身体健康,能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申请晋级人员的必要条件:申请晋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上级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晋级条件。

2、工勤技能岗位晋级条件

(1)申请晋级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服务育人,关心爱护学生,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身体健康,能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申请晋级人员的必要条件:申请晋级的工勤技能人员,必须符合上级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规定的工勤技能人员晋级条件。

三、岗位晋级及聘用

 1、申请晋级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各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和自己的具体情况提出岗位晋级申请。

 2、学校岗位晋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考核评分细则》、《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工勤岗位竞聘考核评分细则》对申请晋级的教职工进行考核评分。

 3、学校岗位晋级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晋级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根据申请晋级人员的考核得分,拟出教职工晋级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步骤、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岗位及实施方案

公布2017年学校各岗位空缺数量及实施方案。

2、提交晋级申请资料

申请晋级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晋级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印证材料。

3、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晋级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晋级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核评分

学校岗位晋级考核工作小组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晋级人员进行考核评分,根据申请晋级人员的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提出申请晋级人员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5、研究决定

召开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申请晋级人员名单。

6、结果公示

拟晋级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本次申请晋级人员因岗位职数原因未能晋级的,其考核得分由岗位晋级工作小组留存,将作为此轮聘期内(2017.9.1---2020.8.31期间)岗位晋级的依据,学校内相应岗位有空缺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聘用。

六、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岗位晋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建伟

副组长:钟义良  周广平 赵海军  周海涛  李 谊

  员:罗文富  王春强  雷玉梅  张福林 高国峰  鲁力  李 晶   周均  赵旭东 杨光伦  许胜  钟世昌  王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罗文富   工作人员:王春强  雷玉梅  周均    赵旭东 李光军 刘  玲

  • 特殊政策

  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前最后一个聘期(取得副高职称资格的女教师计划55岁退休的,在提交材料时需特别注明),符合相应岗位档次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者,在设定的岗位职数范围内,可优先聘任相应岗位档次;如果最后一个聘期内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数大于现有岗位职数,则按照退休时间排序,按照退休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聘任。

根据现在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副高职称14年以上的,可优先聘任相应岗位档次。

全国劳模达到相应档次基本条件,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可以直接聘任;工勤人员退休前最后一个聘期,符合相应档次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者,在设定的岗位职数范围内,可优先聘任到相应岗位档次;如果最后一个聘期内工勤人员退休人数大于现有岗位职数,则按照退休时间排序,按照退休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聘任。

 

 

2017年5月22

附件:

1、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考核评分细则

2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工勤岗位竞聘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考核评分细则

  • 考核对象

近3年(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符合岗位晋级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期限

    2013.09.01—2017.08.31,为便于工作开展,资料截止时间为2017.05.31日。

  • 考核评分办法

     1、资历分40%:

(1)工龄:0.2分/年(自正式参加工作当年算起)。

(2)教龄:0.5分/年(指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不同学校间的教龄可累加)

(3)受聘现专业技术职称年限: 1分/年(自受聘当年算起)。

(4)学历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分,成人教育硕士研究生2.5分(须有毕业证或学位证书、不含课程班),全日制本科2分,成人教育本科1.5分,专科1分(双学历不累计计分)。

资历分最高分为40分。(如果申请晋级人员该项目得分有人超过40分,计分办法为:该项目实际得分=(个人该项目总分/申请同档次人员该项目最高分)*100*权重)

    2、出勤分8%:

近4年内全勤每年计2分,满分为8分。旷课一次、旷工半天扣0.5分,发生教学、工作事故一次扣1分(以教学部门和办公室认定为准,累计扣完8分为止)。一年连续请病假超过45天或请病假累计超过90天、连续请事假超过20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40天,旷工2天,具备条件之一者当年无出勤分。

出勤分最高分为8分。

3、工作量分12%:

近4年满工作量每年记3分,满分12分。专任教师平均周课时12节(按教学课表核算,可以4年连续平均)达到满工作量记12分,未达到满工作量的按不足比例扣减相应比例分值;行政、教辅人员按满工作量计算。

工作量分最高为12分。

4、综合表彰分4%:

近4年荣获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等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以及兼职教师在所从事的工作中获得的相应等级的表彰):校级表彰0.3分、市级表彰0.5分,省级1分、国家级1.5分(以文件或证书为依据),指导学生获奖可参照同等级按一半计分(以指导证书为依据)。获得不同级别同一荣誉称号的,按照最高级别的荣誉称号记分。

综合表彰分最高为4分。计分办法:该项目实际得分=(个人该项目总分/申请同档次人员该项目最高分)*100*权重

    5、各类骨干分6%:

现任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含)以上骨干教师6分,市级骨干教师5分,县级学科带头人4分,县级骨干教师3分;校级学科带头人2分,校级骨干教师1分。(以最高级计分,不重复计分);现任校级正职按市级学科带头人计分,校级副职按市级骨干教师计分,现任中层干部正职县级学科带头人计分,现任中层干部副职按县级骨干教师计分。(干部或骨干教师只能计分1次,不重复计分)

各类骨干分最高分为6分。

6、教育科研成果分5%:

(1)论文: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分、0.5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论文评比必须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所组织的,其它不记分)。 

(2)课题成果:

 校级课题结题,主研人员计0.5分;市级课题结题,主研人员计1分,参研人员计0.3分;省级课题结题,主研人员计1.5分、参研人员计0.5分(同一课题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学会、协会等课题不计分)。市级(含)以上课题获二、三等奖的,按照同级课题结题分数计分;市级(含)以上课题获一等奖的,按照同级课题结题分数的双倍计分。

(3)学科、技能竞赛:

教师参加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所组织的说课、公开课、课件比赛、技能大赛等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分、0.5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0.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分别计2分、1.5、1分(以相关文件或学校教务科认定为准)。

编著教材:公开编著出版教材主编:1.5分/人.次;副主编:1分/人.次;参编:0.5分/人.次。编著、修订校本教材,用于学校教学的,主编:1分/人.次;副主编:0.5分/人.次;参编:0.3分/人.次。

教育科研成果分最高为5分。计分办法:该项目实际得分=(个人该项目总分/申请同档次人员该项目最高分)*100*权重

    7、工作业绩25%:

(1)行政管理人员:

近4年年度考核分:优秀6.5分/年,合格(称职)5分/年,其余考核等级不计分,满分26分。

  1. 专兼职教师:

    近4年年度考核分:优秀3分/年,合格(称职)2.5分/年,其余考核等级不计分,最高12分。

教学综合考核分:近4年(2013秋季学期;2014春、秋季学期;2015春、秋季学期;2016春、秋季学期)教学综合排名一、二、三档分别加2分、1.5分、1分,以7个学期累计最高14分。

工作业绩分最高分为25分。(如果申请晋级人员该项目得分有人超过25分,计分办法为,该项目实际得分=(个人该项目总分/申请同档次人员该项目最高分)*100*权重)

    三、考核得分        

各项目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四舍五入),7个项目考核得分相加为晋级对象最后得分。

四、结果运用

教职工达到相应职务档次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在设定的岗位职数范围内,按考核得分高低确定聘任人员。分数相等的条件下,首先按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在前的优先;其次,教龄时间长的优先;再其次,工龄时间长的优先,如果还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本人申请参加相应档次评聘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参加下一档次竞聘。

 

 

 

 

 

 

 

 

附件2: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工勤岗位竞聘考核评分细则

一、考核对象

近3年(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符合岗位晋级的各类工勤人员。其中2017年9月1日以后才符合岗位晋级的各类工勤人员,本次考核得分由岗位晋级工作小组留存,将作为此轮聘期内(2017.9.1---2020.8.31期间)岗位晋级的依据,到期符合岗位晋级的各类工勤人员,学校内相应岗位有空缺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聘用。

  • 考核期限

    2013.09.01—2017.08.31,为便于工作开展,资料截止时间为2017.05.31日。

三、考核评分办法

     1、资历分60%:

(1)工龄:1分/年(自正式参加工作当年算起)。

(2)取得对应工种等级证: 1.5分/年(自取得对应工种等级证当年算起)。

2、出勤分8%:

近4年内每年全勤计2分满分为8分。旷课一次、旷工半天扣0.5分,发生工作事故一次扣1分(以管理部门和办公室认定为准,累计扣完8分为止)。一年连续请病假超过45天或请病假累计超过90天、连续请事假超过20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40天,旷工2天,具备条件之一者当年无出勤分。

3、综合表彰分6%:

近4年荣获过优秀员工、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等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的:校级表彰0.5分,市级表彰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以文件或证书为依据)。获得不同级别同一荣誉称号的,按照最高级别的荣誉称号记分。计分办法:该项目实际得分=(个人该项目总分/申请同档次人员该项目最高分)*100*权重

   4、工作业绩26%:

近4年年度考核分:优秀6.5分/年,合格(称职)5分/年,其余考核等级不计分,满分26分。

四、考核得分            

各项目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四舍五入),4个项目考核得分相加为晋级对象最后得分。

五、结果运用

工勤人员达到相应职务档次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在设定的岗位职数范围内,按考核得分高低确定聘任人员。分数相等的条件下,首先按取得现工种等级证书在前的优先;其次,工龄时间长的优先;如果还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本人申请参加相应档次评聘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参加下一档次竞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