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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2016年秋季学期寒假工作安排
校属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2016—2017学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16年秋季学期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
2017年1月 14日-2月 12 日。
二、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2017年2月10日上午9:00在3教学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干部大会;2017年2月12日上午9:00在综合楼报告厅召开教职工大会,安排2017年春季学期及开学工作;2017年2月13日学生报到注册,晚上学生晚自习,2017年2月14日正式行课。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加强安全工作,建设平安校园。各部门放假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尤其是做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专项排查,关好水电门窗,门窗张贴封条,妥善保管公私贵重物品;总值班人员、保安工作人员每天加强校园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加强火灾预防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拨打119;加强校园管控,做好防灾避灾工作,确保安全。
2、寒假正常工作日期间,学校每天由一名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担任总值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加班,按照部门申请、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的程序填写部门假期加班申请表,并于2017年1月10日前上报办公室。
3、总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寒暑假值班管理办法》要求,按时到岗,认真处理值班期间的相关事宜,并做好值班记录。
4、办公室要做好文件的收发、交办等工作。
5、财务科要做好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各种收费及支付、资金预决算等工作。
6、驾校、培训科要做好招生和各类培训工作。
7、总务科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绿化卫生及物资采购及设备维修等工作。
8、教务科、教学部要做好春季学期教材征订、课程安排等工作。
9、学生科、团委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工作。
10、招生就业办公室做好假期招生值班安排,做好2017年春季招生及报名工作。
11、各位教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12、各部门、各位教职工认真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精心谋划2017年工作,制定好2017年春季学期工作计划。
四、2016年寒假总值日安排(见附件)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