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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考核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
时间:2016-12-07
阅读量:1993
校属各部门:
为了做好本年度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推优要求通知大家,请按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1、按照往年推优比例,今年我校年度推优比例不得超过在编总人数的12%,优秀总量必须控制的30人以内(249*12%≤30)。
三个教学部门可将推优比例控制在15%以内,其他部门推优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最后结果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推优排名情况和名额情况进行统一协调。
2、由于部分部门人员较少,本次年度考核依然按部门人员合并的方式进行推优,具体划分如下:
建设工程教学部(76*15%≤10人)、机电与汽车工程教学部(59*15%≤8人)、经管与信息工程教学部(22*15%≤3人)、总务科+财务科+工会(22*10%≤2人)、办公室+借调人员+公司(26*10%≤3人)、教务科+实验实训中心(14*10%≤1人)、学生科+培训中心+招办(19*10%≤2人)、建工驾校(11*10%≤1人)。
3、请各部门认真填写《考核结果审核表》于2016年12月16日前交到校办张小粟同志处。
4、由于人社局关于年度考核的正式文件尚未下达,实际推优比例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