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者:党政办         时间:2016-07-01          阅读量:1912
 

攀建校〔2016〕30号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防止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攀府教督办〔2016〕19号)精神和《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2016年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 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机构、职责

(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建伟

副组长:周海涛

(二)防止欺凌事件应急工作组:

组  长:周海涛

副组长:周广平

成  员:周均、张福林、高国峰、高加才、杨业君

职责: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制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当班校级领导),负责应急救护队伍和物资的调动。

3.向公安、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汇报,联系就近医院及时救治受伤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向相关部门汇报事件处置情况,校内进行总结、分析。

(二)现场维护组:

组长:周广平

成员:高国峰、高加才、杨业君

职责:发现欺凌事件后,组长及时带领组员赶扑现场,对欺凌者行为进行强制制止或报警,必要时可进行正当防卫。

(三)疏散引导组:组长:周均

成员:李大波、鲁力、李晶、赵志远

职责:发现欺凌事件后,组长按总指挥安排带领组员赶扑现场,及时疏散相关人员(如围观者),防止事态扩大,确保被欺凌者及相关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三)通讯联络组:

组长:张福林

成员:罗文富、罗海奎

职责:发现欺凌事件后,组长按总指挥安排带领组员赶扑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向教育体育局和公安等部门汇报情况,如事件较严重还要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救援工作,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四)现场救护组:

组长:莫仙

成员:张等峰、关瑛、陈卫平

职责:发现欺凌事件后,组长按总指挥安排带领组员赶扑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如有重伤人员及时联系“120”或协助送往接近医院治疗。

二、防止校园欺凌事件报告、处理措施

1.发现欺凌事件时,学校师生应及时制止或劝阻。如无能力制止,应及时拨打校内举报电话。保卫科:张福林(13982361856)、学生科:周均(13648167363)或通知到班主任。接到消息后保卫科、学生科相关人员应及时向防止欺凌事件应急工作组领导汇报并及时按照相关职责赶扑现场处理。

2.发生欺凌事件时,受欺凌学生应根据现场情况紧急呼救,引起周边人员注意,尽量拖延时间或减小受伤害。

3.教师面对欺凌暴力者,如无能力制止,应巧妙周旋,在保证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暗自派其他学生通知就近的老师来协助制止或通报相关部门。

4.各组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扑现场按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5.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1)情节轻缓的,由当事人双方家长协商处理。
(2)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稳家长情绪等。
(3)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4) 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交由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6. 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6年6月28日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6年6月28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