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方案

发布者:党政办         时间:2016-07-01          阅读量:1820
 

攀建校〔2016〕29号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6年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方案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 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民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川教函〔2016〕287 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攀府教督办〔2016〕19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建伟

副组长:周广平、 周海涛、钟义良、赵海军、李谊

成  员:张福林(总务科科长,安全办主任)、 周均(学生科科长、安全办副主任)、 罗文富(办公室主任)、王春强(教务科科长)高国峰(建设工程教学部副主任)、高加才(机电教学部副主任)、 杨业君(经管教学部副主任)、莫仙(团委书记)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均同志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安排。

三、治理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四、职责分工

(一)部门

1. 学生科:负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整体安排和日常工作协调;定期上报有关工作总结和报表;负责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团结友爱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2.教学部:按照学校整体安排和部门实际,开展实有效的校纪校规、法纪法规和杜绝校园欺凌事件教育工作;对教学部学生矛盾进行排查、对重点人群和对象进行跟踪教育;加强教学部德育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团结友爱、珍惜同学情谊教育;负责对部门发生的有关事件进行协调、处理,同时做好家长、学生的安抚工作。

3.总务科(保卫科):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做好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协调、处理、上报工作;负责学校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及检修,配齐配全安防设施,做好学校安全设施后勤保障工作。

4.办公室:牵头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对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校园欺凌事件接待、上访、协调等工作。

5. 教务科:负责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完善学生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措施;在教师中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宣传工作,教育教师发现欺凌苗头及时汇报、发现欺凌事件及时制止。

(二)个人

1.德育干部:负责加强对部门学生校纪校规和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反校园欺凌长效教育机制;按照学校校园欺凌工作预案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对本部门发生的欺凌事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向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有关建议、意见。

2.班主任:及时排查和化解发生在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在班级中进行有关校园欺凌法纪法规宣传教育,形成反校园欺凌氛围;教育学生如何巧妙处置欺凌事件、如何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协助调查、处理有关事件;按要求和安排作好值班、巡查工作。

3.科任教师: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制止或上报有关部门;结合教学内容在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校级校规、法纪法规和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工作;发现学生有矛盾苗头及时处置和汇报。

4.安保人员: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制止或汇报有关部门、领导;严格校门进出人员管控和日常巡逻;协助校园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

5.生活教师:加强对楼层进出人员的管理,非住宿人员和本校学生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学生矛盾、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坚持学生就寝后夜间两次巡查制度;真心关爱学生,协助加强对学生的校级校规。

五、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 年4月—7月

1.宣传教育。利用校园电视台、广播站、国旗下讲话、学生常规教育大会、道德讲堂、法制讲座、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主要内容为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要教育学生加强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开展珍惜同学情谊的签名活动、杜绝欺凌活动的承诺活动,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努力在学校营造杜绝和打击校园欺凌行为的氛围。

2.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围绕《筑牢欺凌防线、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体验中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加强领导值班和巡查走动管理,及时制止相关事件发生。

5.排查建档。学校管理干部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特别关注学生青春期男女交往和因同学间沟通、交往有心理压力而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16 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9月1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欺凌工作,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治理工作责任,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校园安全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6年6月28日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6年6月28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