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关于推荐2016---2018年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科         时间:2016-02-26          阅读量:1869

全校专兼职教师:

依据《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6—2018年攀枝花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及对省级骨干教师进行考核的通知》攀教体人〔2016〕3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下发本评选推荐工作通知,请大家务必遵照执行。

一、学校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建伟

副组长:赵海军

成员:钟义良  周广平  周海涛   李谊  罗文富  王春强 王坤 (教师代表10人,工程教学部5人,机电教学部3人,经管教学部2人),申报对象不得作为工作小组成员。

二、评选申报对象

全校符合条件的所有专兼职教师,已获评并在任期内的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第一批和第二批四川省骨干教师,攀枝花市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参加评选(后备人选可以申报)。

申报市、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得交叉、重复申报评选,参加上一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落选的,参加下一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

三、申报对象基本要求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表现良好。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表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攀枝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攀枝花市中小学教师 “十禁”、“十要”》和《攀枝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补充通知》。

2、教学工作量要求。学校领导参加骨干教师选拔的,每周兼课不低于4学时(含社会培训、专题指导、讲座课时);学校中层干部或校内兼职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的每周兼课不得低于6学时(含社会培训、专题指导、讲座课时),专任教师每周上课不低于12学时,以上课时以近三年平均课时统计。

3、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达标。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达到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年限。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骨干教师的,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县级学科带头人和县级骨干教师的,应在教师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和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教育培训和年度考核合格。按要求完成教育培训学习任务,未完成教育培训任务和参加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评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骨干教师的,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获得优秀或受到过县级以上表彰。

5、教师教学成效优异。近三年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在二档及以上,学生评教结果在90分以上。

6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

县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近三年内多次承担校级以上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教研组内的研讨课等任务。

市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近三年内多次承担校、市级以上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教研组内的研讨课等任务。

7、教科研成果

县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近三年内有校级以上科研立项课题,或在《攀枝花教育》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或在县级以上教学业务部门及政府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赛课等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市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近三年内有县级以上科研立项课题,或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或在市级以上教学业务部门及政府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赛课等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8、传帮带发挥好,示范辐射作用强。在师培工作中承担讲课、辅导任务,或在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在帮扶支教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评选推荐人数

依据教体局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推荐数量要求,我校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人数3人,市级骨干教师推荐人数19人,县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人数5人,县级骨干教师推荐人数12人,合计推荐人数39人。

五、推荐评选工作安排

(一)公布评选办法

2016年2月26前,依据攀教体人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公布本次评选推荐工作办法及要求。

(二)组织报名

2016年3月2前,教师依据市教体局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填写《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推荐市、县级骨干教师申请表》(含电子文稿),提供申请表内容条件的佐证材料。专业教师报名材料提交到教学部,其他教师报名材料提交到教务科。过时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2016年3月3前,完成申报对象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返回教学部和教务科。

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组长:钟义良

副组长:赵海军

成员:王春强、罗文富、李大波、鲁力、李晶。

负责审查项目为师德师风,学历、职称、教学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教学工作量,教学考核结果,学生评教结果,公开课、示范课,科研成果,传帮带情况,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现有校级骨干情况。

(四)民主测评

2016年3月4前,由各教学部和教务科分别组织召开教师大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对象进行民主测评,获得到会教师人数半数及以上同意票的申报对象可参与学校综合评审。

(五)综合评审

2016年3月8前,组织召开评选领导小组会议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审。以教体局控制数量为限,依据教体局文件的评选比例,参考学校专业、学科教师数量、申报对象工作实绩,民主投票确定上报参评人选。

(六)公示

2016年3月9—13日,在校内公示栏对综合评审结果实施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由评选领导小组组织审核复查,确有问题的取消推荐资格,差额人选依据领导小组评议的得票数高低依次递补。

7、所有被列为上报参评人选的教师依据教体局文件要求,自行组织编制申报材料,并于3月9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提交教务科(含相关电子文档)。

六、本评选办法解释权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若与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有不符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附件:《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推荐市、县级骨干教师申请表》

 

 

 

2016年2月24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2016年2月25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