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2022年清明节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者:学生科         时间:2022-04-01          阅读量:1108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春暖花开,风和日丽,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就要到了。根据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要求,为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同学、家长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特向广大同学、家长们提出以下安全建议:

一、文明祭扫,防范森林草原火灾

(一)提倡安全文明祭扫。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祀、植树挂青、清扫墓碑等文明祭奠方式缅怀亲人。

(二)牢记四川省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十五不准”要求。(1)不准携带火种进林区和草原;(2)不准在林区和草原吸烟、打火把照明;(3)不准在林区和草原野炊、煮茶、烧烤食物等;(4)不准在林区和草原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5)不准烧荒、烧田埂地边草等;(6)不准在林区和草原玩火;(7)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9)不准在林区和草原放火驱兽;(10)不准需监护人监护的特殊人群接触一切火源;(11)不准逃离、躲避防火卡点检查登记;(12)不准进入封山林区和防火通道;(13)不准发现火情隐瞒不报;(14)不准随意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15)不准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三)若发现火灾火情,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也可拨打119)电话报警。

二、增强安全意识,牢记安全常识

(一)注意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牢记防溺水“六不准”原则,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家长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家长要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

(二)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 “三无”车辆,严禁无证驾驶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等机动车辆。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不横穿马路。骑自行车时要注意检查安全状况,文明骑行。

(三)做好疫情防控。继续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扫码、亮码,配合工作人员测温。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并注意预防其他传染疾病,如流感、风疹、麻疹、流脑、肝炎、手足口病、结核病等。

(四)注意食品安全。不吃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质量合格标识的三无食品,不吃路边摊,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

(五)遵纪守法,不参与各种违法违纪活动,尤其是打架斗殴和涉黑涉恶活动,不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进入游戏房、网吧等禁止未成年人出入的场所。

(六)谨防电信诈骗。学会鉴别网络、电话、短信等信息,不要轻易把自己的身份信息透露给不熟悉的人,预防电信、网络诈骗。 如发现自己陷入套路贷或其他诈骗陷阱时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感谢你们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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