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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教育阶段资助简介

发布者:学生科         时间:2022-06-09          阅读量:11939

一、中职免学费

(一)资助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享受对象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 (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有三年级以上学生的,计入三年级学生人数。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包括:舞蹈、唱歌、乐器、播音等。美术、动漫设计等非表演专业属免学费范围。

(二)免学费标准: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民办校参照公办校同类型同专业收费标准免除,不足部分可向学生收取。

(三)申请发放程序:不需申请,实行备案制。免学费学生须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审核备案表》,由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班主任审核签字后,学校校长签字并盖学校公章。《备案表》由学校审核、公示并保存备查。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范围: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以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列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11 个“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9+3”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不受困难家庭“20%比例”的限制。

另注:我市的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为民族待遇县,一、二年级学生按全标准发放(省默认我市市属中职学校中两县一区户籍的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

(二)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1000、2000、3000元三档)。

(三)申请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2)学生填写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相关证明材料;(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4)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5)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

三、攀枝花市民区免费中职教育政策

(一) 实施范围: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凡属我市14个民族乡镇、44个民族村(社区)、43个民族组户籍的学生以及其他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免费教育。

(二)免费标准:对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就读的全日制民区学生实施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的政策。具体标准是:学制三年的免除学费3年,每生每年平均按2200元计算;补助生活费2年,每生每年1500元,第三年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弥补;住宿、书本等杂费补助2年,每生每年1500元。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的高中毕业生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按学制三年的标准执行,补助时间1年。其中免学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不得与国家、省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重复享受。

(三)申请发放程序:学期开学前,学生将填写好的《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交学生家庭所在村(社)和乡(镇)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学生交所在县(区)教育、民宗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开学一周内,学生将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交学校初审,并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财政、教育、人社、民宗等部门审核后发放。

四、中职学生国家奖学金

(一)资助范围:全日制中职特别优秀学生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的奖学金资助。

(三)申请发放程序:每学年开学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评审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评审,再上报至省级教育部门复审,最后由国家教育部审定后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打卡发放奖学金。

五、中职学生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的资助政策

(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原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中西部地区每年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高职单招,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资助标准: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3.申请办法: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申请表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到毕业高中、中职学校或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组织发放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实施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情况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

二、资助内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6000元的贷款。学生还本宽限期为5年,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

三、办理流程:目前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银行由攀枝花市农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两家承办,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银行的特点选择办理银行。

1.攀枝花市农商行办理流程:(1)借款学生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就读高中学校或在读的普通高校)领取并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借款学生将《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送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送就读普通高校或高中学校初评后,交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规定进行初审后,借款学生将申请资料送当地农商行;(4)当地农商行进行调查、审查及审批;(5)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当地农商行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6)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到普通高校报到注册,并将普通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确认函(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学生就读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确认函(回执)》后,向当地农商行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放款通知书》;(8)当地农商行收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放款通知书》后,根据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发放贷款和汇款。

2.国家开发银行申贷流程:(1)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址:www.csls.cdb.xom.cn;(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3)加盖公章,持《申请表》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残疾人联合会或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4)首次贷款学生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贷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即可。(5)资料审查通过后,县级资助中心组织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共同贷款人、开行和县级资助中心各一份。(6)到高校报到后,由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核对入账信息后放贷。